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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今收到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现予以转发(见附件)。要求各学院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并传达至各位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在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始之际,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今年我校将对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工作,若发现有抄袭现象,将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本科生院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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