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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试行)》(山大教字[2016]50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启动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学校对转专业学生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包括:外国语学校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及定向西藏就业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二)已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

(三)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的形式

 1.面试转专业。在本专业(类)学习成绩排名列前1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由接收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2.考试转专业。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达到最低要求分数线由接收学院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组织

     学生需填写《山东大学2016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4月21日上午11:3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08)

(二)笔试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安排:

(1)4月27(星期下午1330-1500英语(含听力,自备耳机,相当于大学英语三级水平);

(2)1530-1700 高等数学(《大学数学教程微积分》1、2册的1-6章,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刘建亚、吴臻主编)。

2、专业考试由学院自行确定科目和时间,并负责通知有关学生。

3、学校统一考试地点暂定中心校区理综楼,具体地点可登陆“本科教育”网站进行查询。

4、学生可在“本科教育”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名单的确定

本科生院将根据转专业学生所报志愿及笔试和免笔试合格人数,统一发布面试名单。

2、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取

本科生院将在“本科教育”网站上公示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发布正式的转专业录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当场公布录取结果,请学生应随时关注;

2、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在正式名单确定之前,学生可以提出退出转专业的申请,一旦在大二上学期转入接收学院,即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3、学生必须注意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相关考试的和信息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4、获得转专业资格,但大一下学期通识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 工作监督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将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本科生院和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咨询电话: 883-66086。

       纪委监督电话:883-64345

                                           2017年4月19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试行》(山大教字[2016]50号)

附件2: 《山东大学2017春季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附件3: 山东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 《山东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志愿汇总表》

附件5: 《山东大学院号与学院对应表及各学院教务负责人联系表》

 

【注】:《山东大学2016级转专业学生志愿汇总表》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每位学生限报两个专业类,专业应按《山东大学2017春季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的专业名称填写。

2、“报考类别”一栏统一填写“免笔试”或“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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