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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计费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生计费学分认定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计费学分认定依据

学校学分学费收取的依据为计费学分。计费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737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山大教字〔201418号)、《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1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2号)等文件规定。

二、计费学分认定原则

交流学生按照实际认定我校学分缴费;提前毕业学生计费学分按照普通学生予以认定。

另外,根据规定对部分学分免费:

1.对于百分制学分绩点低于70分的课程进行重修时,首次重修免费;

2.创新奖励学分免费,如果将部分创新奖励学分置换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中创新创业模块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则置换部分收费;

3.参加国家英语四级、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所取得的学分免费。

三、计费学分计算公式

1.学生所在专业的毕业学分标准不超过基本毕业学分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计费学分=(选课总学分-免费学分)+交流认定我校计费学分

2.学生所在专业的毕业学分标准超过基本毕业学分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计费学分=(选课总学分-免费学分)-(实际毕业学分标准-基本毕业学分)+交流认定我校计费学分

四、认定工作程序

请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通过各自教务系统账户,对比附件,仔细核对所修全部学分、首次重修免费学分、计费学分是否正确,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并以班级形式于6月6日,上午10点之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


药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201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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