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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组织专家组检查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中期检查期间报销50%费用,发票报销规定请见附件4。

二、 班级为单位收齐各项目的“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度报告(附件2);学委汇总药学院2019年度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3)。电子版于1028之前提交至lilongxiao@sdu.edu.cn;来信请注明班级+科创+人数;附件2命名方式:“班级+中期汇报表+人数”,附件3命名方式:“班级+汇总表”。

三、各项目组成员于10月28日下午4:30前以班级形式,将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报销发票(报销发票应按类别分类后统计总金额、发票张数,类别包括实验材料试剂类发票,打印复印费发票等),上交至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综合楼208)。

特别说明:

    1、发票用户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税号为:12100000495570303U;

    2、每张发票需提交相应的购物明细并附有开具发票单位公章;

    3、购买实验试剂等相关耗材,必须提供山东大学实验耗材采购结账单账号为:10000079188004

    4、所有发票开具日期应为立项时间至今;

    5、发票应按要求粘贴在山东大学财务票据粘贴单(详见附件5), 也可使用 A4 纸张粘贴,左侧必须留出 3cm 装订区域。

    6、在粘贴单空白处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备注好收款人/收款公司全名、收款账号、账号开户行全称、报销人的联系方式。

    7、未按照要求提交发票的项目组,自己承担未能报销责任。

 

发票粘贴示例

 

四、项目无大进展、经费使用不当、不按时交中期报告,学校将不予报销并停发下一阶段的资助经费。

五、校级重点资助项目前期经费每项1500元,一般资助项目前期经费每项750元。院级资助项目前期经费每项750元,项目后半期经费将于20205月项目结题后报销。


药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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