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7年药学学科博士复试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8:3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齐鲁医学部的相关通知,现将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到与资格审核

所有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的考生,5月16日上午8:30-11:00到综合楼208室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进行报到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硕士授位学校盖章,药学院应届或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不提供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硕士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该项材料在报到时提交原件);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约3000字);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8. 单位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三、考生复试

2017年5月17日全天复试。复试开始时间为早晨8:30;地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具体教室报到时告知。

四、 复试方式及录取方式
博士招生复试将以主题报告形式进行
1.主题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主题报告要求幻灯及汇报均使用英语。
2.主题报告时间为15分钟(可使用ppt辅助设备)。
3.主题报告答辩。
博士入学复试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报告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复试成绩。
录取方式
各二级学科按录取分数分别排序确定博士录取结果。录取分数计算方法为:
录取分数=[(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评价体系

复试考核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英语、基础知识、科研计划和综合素质,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专业英语(满分10分):采用英文主题汇报及英文提问的方式进行;

  (2)基础知识(满分2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3)科研经历与计划(满分30分):要求考生对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进行15分钟的PPT汇报,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20分):专家根据考生的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打分。

复试专家通过考生主题报告及答辩情况,就上述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复试成绩。复试考核不及格者不再计算录取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六、名额分配

   招生名额分配到导师,学生及导师具有双向选择权。

七、院内调剂

在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进行学院内部各二级学科之间的调剂。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学生及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八、加试课程笔试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人员加试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加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体检由山东大学各校区医院负责。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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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药学学科博士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齐鲁医学部的相关通知,现将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到与资格审核

所有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的考生,5月16日上午8:30-11:00到综合楼208室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进行报到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硕士授位学校盖章,药学院应届或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不提供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硕士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该项材料在报到时提交原件);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约3000字);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8. 单位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三、考生复试

2017年5月17日全天复试。复试开始时间为早晨8:30;地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具体教室报到时告知。

四、 复试方式及录取方式
博士招生复试将以主题报告形式进行
1.主题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主题报告要求幻灯及汇报均使用英语。
2.主题报告时间为15分钟(可使用ppt辅助设备)。
3.主题报告答辩。
博士入学复试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报告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复试成绩。
录取方式
各二级学科按录取分数分别排序确定博士录取结果。录取分数计算方法为:
录取分数=[(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评价体系

复试考核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英语、基础知识、科研计划和综合素质,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专业英语(满分10分):采用英文主题汇报及英文提问的方式进行;

  (2)基础知识(满分2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3)科研经历与计划(满分30分):要求考生对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进行15分钟的PPT汇报,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20分):专家根据考生的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打分。

复试专家通过考生主题报告及答辩情况,就上述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复试成绩。复试考核不及格者不再计算录取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六、名额分配

   招生名额分配到导师,学生及导师具有双向选择权。

七、院内调剂

在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进行学院内部各二级学科之间的调剂。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学生及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八、加试课程笔试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人员加试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加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体检由山东大学各校区医院负责。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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