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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9年继续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24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齐鲁医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须在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二)药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三)学院根据齐鲁医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招生工作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导师及计划

目前药学院马淑涛老师有1个以“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学术型博士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EI(其中至少有1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招生导师签字。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

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材料审核

(一)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审查并在其中一份《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3人及以上)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三)学院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200% 。审核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相关考生来校参加考核。

(四)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六、考核程序

(一)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或相关科目。(1)初试外语为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2)专业课药物化学的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课高等有机化学的初试形式为实验操作。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0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其他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材料审核

各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3人及以上)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三)初试:学院定于5月下旬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考生需自行准备10分钟左右的英文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要求幻灯及讲述均使用英语。考生复试时进行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八、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三部分组成。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初试成绩*30%+复试总成绩*60%

九、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根据报考学院安排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导师处审核,同意推荐后于201952117:00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崔老师处,并将子版的考生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cuifei@sdu.edu.cn。注: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通过名单于2019523日前进行网上公示。

(三)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五)学院汇总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

十一、录取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等成绩确定考生录取总成绩,并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十三、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382018

联系人:崔老师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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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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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6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齐鲁医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须在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二)药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三)学院根据齐鲁医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招生工作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导师及计划

目前药学院马淑涛老师有1个以“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学术型博士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EI(其中至少有1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招生导师签字。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

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材料审核

(一)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审查并在其中一份《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3人及以上)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三)学院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200% 。审核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相关考生来校参加考核。

(四)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六、考核程序

(一)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或相关科目。(1)初试外语为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2)专业课药物化学的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课高等有机化学的初试形式为实验操作。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0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其他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材料审核

各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3人及以上)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三)初试:学院定于5月下旬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考生需自行准备10分钟左右的英文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要求幻灯及讲述均使用英语。考生复试时进行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八、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三部分组成。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初试成绩*30%+复试总成绩*60%

九、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根据报考学院安排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导师处审核,同意推荐后于201952117:00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崔老师处,并将子版的考生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cuifei@sdu.edu.cn。注: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通过名单于2019523日前进行网上公示。

(三)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五)学院汇总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

十一、录取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等成绩确定考生录取总成绩,并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十三、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382018

联系人:崔老师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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