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4日 15:14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精神,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8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16级直博生、2017级普通专业博士;此前尚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各级博士生。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4年内最多可再参加1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如不参加本年度的中期考核,请填写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于2018年10月29日10:00前交综合楼208崔老师处。

    二、中期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严格按照《2018年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进行

2.学院优秀和暂缓通过名额见附件。优秀人数应不超出核定人数,暂缓通过人数应不少于核定人数。

    三、工作安排

1. 学科综合考试:2018年11月1日14:00-16:30,地点九号楼103房间。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药学领域发展前沿知识(各占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的50%)。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考察博士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药学领域发展前沿知识,将根据学院承办的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论坛与研究生暑期学校的讲座内容综合考察博士生对药学前沿进展的了解情况,原则上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需参加相关讲座不少于10次。

2. 按照考核人数和学科相近原则,分为3个组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比例选出考核优秀人员。

第一组 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第二组 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第三组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免疫药物学

3.11月9日前各组完成中期考核。各组进行开题前三天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报综合楼208房间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各组考核委员会名单见学院后续通知)。参加开题的学生需至少提前一天将实验记录本交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并于开题前将签好字的《山东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始资料审核表》交综合楼208。

3.开题报告。学科综合考试合格(不低于60分)且原始资料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开题的PPT汇报(要求PPT及讲述均使用英语)。开题时学生需将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带到开题现场交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参考打分,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注:中期考核情况表中的政治思想考核请于11月5-6日正常工作时间到三号楼3205房间李冬老师处审核签字)。开题结束后,11月9日17:00前将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情况表交综合楼208崔老师处。

四、考核优秀评选相关要求

1. 不在公示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在籍博士,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2.评优排名方法:中期考核总成绩=学科综合考试成绩×0.3+PPT汇报×0.7。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每人奖励5000元。按照中期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

3.11月10日前,学院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五、研究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 中期考核完成后,博士生需于11月9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填写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具体操作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2.学院录入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和中期考核结果。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投入足够的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工作,研究生开题通过后10个月方可提交毕业申请,因此各研究生应在开题后及时录入开题报告,学院秘书将于11月9日在系统中录入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和中期考核结果,请本次开题的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秘书联系。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8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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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精神,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8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16级直博生、2017级普通专业博士;此前尚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各级博士生。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4年内最多可再参加1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如不参加本年度的中期考核,请填写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于2018年10月29日10:00前交综合楼208崔老师处。

    二、中期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严格按照《2018年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进行

2.学院优秀和暂缓通过名额见附件。优秀人数应不超出核定人数,暂缓通过人数应不少于核定人数。

    三、工作安排

1. 学科综合考试:2018年11月1日14:00-16:30,地点九号楼103房间。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药学领域发展前沿知识(各占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的50%)。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考察博士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药学领域发展前沿知识,将根据学院承办的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论坛与研究生暑期学校的讲座内容综合考察博士生对药学前沿进展的了解情况,原则上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需参加相关讲座不少于10次。

2. 按照考核人数和学科相近原则,分为3个组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比例选出考核优秀人员。

第一组 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第二组 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第三组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免疫药物学

3.11月9日前各组完成中期考核。各组进行开题前三天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报综合楼208房间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各组考核委员会名单见学院后续通知)。参加开题的学生需至少提前一天将实验记录本交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并于开题前将签好字的《山东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始资料审核表》交综合楼208。

3.开题报告。学科综合考试合格(不低于60分)且原始资料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开题的PPT汇报(要求PPT及讲述均使用英语)。开题时学生需将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带到开题现场交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参考打分,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注:中期考核情况表中的政治思想考核请于11月5-6日正常工作时间到三号楼3205房间李冬老师处审核签字)。开题结束后,11月9日17:00前将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情况表交综合楼208崔老师处。

四、考核优秀评选相关要求

1. 不在公示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在籍博士,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2.评优排名方法:中期考核总成绩=学科综合考试成绩×0.3+PPT汇报×0.7。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每人奖励5000元。按照中期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

3.11月10日前,学院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五、研究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 中期考核完成后,博士生需于11月9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填写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具体操作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2.学院录入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和中期考核结果。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投入足够的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工作,研究生开题通过后10个月方可提交毕业申请,因此各研究生应在开题后及时录入开题报告,学院秘书将于11月9日在系统中录入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和中期考核结果,请本次开题的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秘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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