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申报2017年优博、优硕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08:39  浏览次数:

根据鲁学位办〔2017〕6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0)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试行)》(山大研字[2004]6号)、《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09]22号)的要求,2017年继续开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指标分配

1.推荐指标分配向国家重点学科和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倾斜,如本学科优秀论文数量较多,每学科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推荐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两者不重复计算)。

2.未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到学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可由导师直接报校学位办公室,但须由至少2名本学科的专家(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写出推荐书。

3.未分配推荐指标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如有确属特别优秀的论文也可申报,但推荐人选不能超过1名。

4.具体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药学院可推荐2名博士和2名硕士参加评选。

三、材料申报

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参评。

(一)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 电子版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邮箱。

2.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见附件5)及其附件、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一式7份供学校专家评审推荐。并在表中代表性成果后注明SCI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以附件12中影响因子表格为准)。

3.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见附件6)及其附件、匿名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4. 非匿名申报材料电子版和非匿名博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二)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1份, 电子版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邮箱。

2.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附件8)及其附件、硕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一式7份供学校专家评审推荐。并在表中代表性成果后注明SCI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以附件12中影响因子表格为准)。

3.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见附件9)及其附件、匿名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4. 非匿名申报材料电子版和非匿名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请人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于6月29日17: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综合楼208,李莉(收)。

四、几点说明

(一)申报结束后,学位办将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分配的指标推选出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

(二)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和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同时进行,评选材料无需重复报送。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从入选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论文中产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试行)》、《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达不到文件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的论文不能申报。

(三)涉密论文不得申报。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7.6.26

 

 

 
上一条:药学院2017年9月份答辩相关事宜说明
下一条:2017年第二批次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导航
网站导航

  工作通知

申报2017年优博、优硕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

根据鲁学位办〔2017〕6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0)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试行)》(山大研字[2004]6号)、《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09]22号)的要求,2017年继续开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指标分配

1.推荐指标分配向国家重点学科和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倾斜,如本学科优秀论文数量较多,每学科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推荐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两者不重复计算)。

2.未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到学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可由导师直接报校学位办公室,但须由至少2名本学科的专家(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写出推荐书。

3.未分配推荐指标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如有确属特别优秀的论文也可申报,但推荐人选不能超过1名。

4.具体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药学院可推荐2名博士和2名硕士参加评选。

三、材料申报

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参评。

(一)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 电子版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邮箱。

2.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见附件5)及其附件、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一式7份供学校专家评审推荐。并在表中代表性成果后注明SCI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以附件12中影响因子表格为准)。

3.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见附件6)及其附件、匿名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4. 非匿名申报材料电子版和非匿名博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二)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1份, 电子版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邮箱。

2.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附件8)及其附件、硕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一式7份供学校专家评审推荐。并在表中代表性成果后注明SCI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以附件12中影响因子表格为准)。

3.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见附件3)、目录(见附件4)、《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见附件9)及其附件、匿名博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4. 非匿名申报材料电子版和非匿名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不申报省优秀论文者无需提交本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请人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于6月29日17: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综合楼208,李莉(收)。

四、几点说明

(一)申报结束后,学位办将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分配的指标推选出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

(二)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和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同时进行,评选材料无需重复报送。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从入选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论文中产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试行)》、《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达不到文件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的论文不能申报。

(三)涉密论文不得申报。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7.6.26

 

 

 
上一条:药学院2017年9月份答辩相关事宜说明
下一条:2017年第二批次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