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答辩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4:22  浏览次数:

      为保证答辩工作的按时完成,药学院答辩预通知如下(学校通知公布后,学院会将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及时通知大家,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药学院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29日,答辩按照
《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新)《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执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材料
     本学期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填写。
     二.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按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
     1.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二人,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由学校组织匿名评阅3份。具体详见《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论文评阅结果未返回,参加答辩的同学,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返回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
     2.论文查重
     目前论文查重尚未进行,学生答辩后于5月29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终稿,导师审核后,学院及进行论文检测工作。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关于进行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3.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
      博士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录入答辩公告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情况,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三、报送材料
      答辩后将整理好的材料于6月1日前交综合楼211研究生办公室崔老师,上交材料目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特别注意:
      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需提交pdf电子版,按《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处理成pdf格式,以学号命名,和其他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注意:提交PDF论文需与存档论文一致的论文全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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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答辩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1  浏览次数:

      为保证答辩工作的按时完成,药学院答辩预通知如下(学校通知公布后,学院会将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及时通知大家,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药学院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29日,答辩按照
《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新)《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执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材料
     本学期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填写。
     二.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按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
     1.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二人,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由学校组织匿名评阅3份。具体详见《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论文评阅结果未返回,参加答辩的同学,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返回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
     2.论文查重
     目前论文查重尚未进行,学生答辩后于5月29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终稿,导师审核后,学院及进行论文检测工作。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关于进行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3.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
      博士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录入答辩公告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情况,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三、报送材料
      答辩后将整理好的材料于6月1日前交综合楼211研究生办公室崔老师,上交材料目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特别注意:
      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需提交pdf电子版,按《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处理成pdf格式,以学号命名,和其他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注意:提交PDF论文需与存档论文一致的论文全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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