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6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和齐鲁医学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一)导师岗位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审核确定,要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和改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
(二)新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导师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务必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三)硕士生导师招生申请与审核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
(四)申请招收、指导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无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但具有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二级学科进行。申请招收、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二、基本条件
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研究生。申请招收硕士生者,应为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二)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术成果达到以下要求:近五年任现职以来学术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研究型SCI论文,且三篇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10,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研究型SCI二区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非共第一)发表一篇影响因子不小于5的研究型SCI论文;科研项目达到以下要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其他更高级别项目。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讲师不能申请专业型硕士导师)。
(三)学术成果及科研项目:
1.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1). 近五年学术论文要求
  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公认的高影响因子(IF≥5.0)SCI收录论文,该论文不能为共第一或共通讯。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1项且新进账总经费不低于20万。
  2.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1).近五年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核心A类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奖首位;
  ③、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首位),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A类论文1篇及以上。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工程硕士和药学硕士指导教师申请者,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不低于10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横向项目)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
(3).有一定期限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或实践经历,主持或参与过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具有所属专业学位领域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近五年来在实践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培养经验
初次申请指导硕士生的人员应协助培养过硕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五)申请人及培养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培养、医疗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停2年研究生招生。
三、申请程序
1. 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
在线提交招生申请,申请人于11月27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招生申请,系统使用说明祥见附件。如果15年的学术成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不显示,请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将文章首页(写上15年的影响因子)交到211办公室崔飞处,汇总后由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研究生管理系统即显示相关信息。
如果既申请招收学术型硕士,又申请招收专业型硕士,务必在选择导师类型中把相应的类型都选上。
校外导师,需将文章首页、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7日前交到综合楼211办公室。
具有2016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教师申请招收相同类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可免于审核。
2.11月27日前将 个人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截图(为确保账号安全,可将项目号涂黑后上交)交到综合楼211崔老师处。
遴选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大学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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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04  浏览次数: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和齐鲁医学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一)导师岗位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审核确定,要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和改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
(二)新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导师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务必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三)硕士生导师招生申请与审核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
(四)申请招收、指导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无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但具有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二级学科进行。申请招收、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二、基本条件
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研究生。申请招收硕士生者,应为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二)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术成果达到以下要求:近五年任现职以来学术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研究型SCI论文,且三篇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10,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研究型SCI二区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非共第一)发表一篇影响因子不小于5的研究型SCI论文;科研项目达到以下要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其他更高级别项目。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讲师不能申请专业型硕士导师)。
(三)学术成果及科研项目:
1.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1). 近五年学术论文要求
  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公认的高影响因子(IF≥5.0)SCI收录论文,该论文不能为共第一或共通讯。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1项且新进账总经费不低于20万。
  2.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1).近五年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核心A类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奖首位;
  ③、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首位),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A类论文1篇及以上。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工程硕士和药学硕士指导教师申请者,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不低于10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横向项目)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
(3).有一定期限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或实践经历,主持或参与过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具有所属专业学位领域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近五年来在实践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培养经验
初次申请指导硕士生的人员应协助培养过硕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五)申请人及培养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培养、医疗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停2年研究生招生。
三、申请程序
1. 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
在线提交招生申请,申请人于11月27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招生申请,系统使用说明祥见附件。如果15年的学术成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不显示,请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将文章首页(写上15年的影响因子)交到211办公室崔飞处,汇总后由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研究生管理系统即显示相关信息。
如果既申请招收学术型硕士,又申请招收专业型硕士,务必在选择导师类型中把相应的类型都选上。
校外导师,需将文章首页、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7日前交到综合楼211办公室。
具有2016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教师申请招收相同类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可免于审核。
2.11月27日前将 个人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截图(为确保账号安全,可将项目号涂黑后上交)交到综合楼211崔老师处。
遴选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大学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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