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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按照山东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启动,学院将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4)中规定的认定范围、标准、程序和记分原则,组织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和《山东大学本科生竞赛、论文、专利等获奖情况excel表》(见附件1、附件3)。

2.准备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获奖项目材料不能重复申报,上一年度已经加分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二、学院验证材料要求

1.学院在验证学生申报材料时,必须验证原件,没有原件的项目不予接收和认定。材料验证无误后,原件退还学生。复印件材料必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须有杂志或证书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等。

2.将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第一页:《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后面为申请材料复印件。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填写的材料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5月18日将相关材料以班级形式提交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联系电话:0531-88381148

四、学校审核和认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认定的项目及学分进行逐项审核和认定,创新学分最终以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准。认定的学分将在本科教育网站公示五天后,以发布文件的形式公布。

五、其他要求

1.学生填表和学院填汇总表时,“成果名称”处不要写简称,应写明全称。

2.成果等级/位次:填“国家一等”、“省级二等”;“第一作者”、“独立作者”等。


 

药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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