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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2019届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附件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选拔流程,保障考核科学合理,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有序。

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各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领导小组须有教师代表参加,考核专家小组须有一线教师参加。

二、学生报名

1.报名条件

1)2019级本科学生

2)其他报名条件由学院确定,具体参考《山东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报表》(附件1),方案中未确定事宜后期将在各学院网站陆续发布,请及时关注

2.报名方式

5月21日17:00前,学生通过学校服务大厅-本科生转专业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报名。经学生所在学院本科教务秘书审核后提交报考学院本科教务秘书审核。(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问题有充分认识。

2)学生须及时查看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转专业选拔和信息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拔组织

学院在5月26日至6月5日期间组织选拔工作,相关事宜由各接收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1)。为了顺利开展选拔考试工作,各学院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通过学院网站等及时发布有关工作通知,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考生。

2.提前对线上考核流程进行测试,安排好在线考试监考、技术保障、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等工作。

3.线上考试过程需要留存完整的影像资料,以便留档备查。

4.严格考试纪律,各接收学院须提前组织学生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四、录取

学院要严格按照考核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1.接收学院应在6月5日前通过学校服务大厅-本科生转专业服务系统完成转专业考试录取结果填报。

2.本科生院汇总学院录取结果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结果将于6月15日前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转专业名单。

五、工作监督

转专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学校政策咨询: 88366086 傅老师

监督电话:88364771

药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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