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主页 | 山大药学院
 
 

学生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4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236号)等文件要求及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夯实过程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主要包括选题、开题、实验(调研、设计)、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审、答辩、修改提交、归档评优等环节。各指导教师应根据文件要求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严格过程管理与审核。

(二)加强学风建设

指导教师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教育学生端正学风,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对有抄袭、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作严肃处理。

学校将在答辩前和终稿提交时对2024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查。答辩前未通过审查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答辩。学术审查不符合标准的终稿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山大教字〔202313号)在答辩前组织抽检,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论文规范要求的,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同时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在20249月开展教育部论文抽检。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毕业设计所有环节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知网系统)中进行,系统网址: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sdu,指导教师使用工号登录(新进教师如需添加账号,可联系学院教务处理),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sdu+学号(如:sdu201900010001)。

2.各环节安排见下表:

模块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参与人

系统流程说明

启用电子签名

即日起

2024.3.29

指导教师、学生

进入系统查找右上角的个人信息维护→电子签名(启用)→微信扫码进行电子签名并提交。

课题申报

即日起

2024.1.10

指导教师、学生

申报题目方式:

学生申报题目

课题审核

即日起

2024.1.11

专业负责人

学生选题

即日起

2024.1.12

学生

选题确认

2024.1.12

2024.1.15

指导教师

教师登录系统→师生双选管理→审核学生选题→通过

统计选题情况及补选

2024.1.15

2024.1.15

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学生

未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学生进行补选

下达任务书

2024.1.15

2024.1.15

指导教师

教师登录系统→师生双选管理→任务书→提交→学生端查看(此环节无须审核)

注:无此环节可忽略

提交开题报告

2024.1.15

2024.1.19

学生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教师审核

审核开题报告

2024.1.6

2024.1.21

指导教师

学生撰写论文、提交过程指导记录

2024.1.19

2024.4.7

学生

学生线下撰写论文,分4次适当的时间在系统提交指导记录

译文

2024.1.15

2024.3.17

学生、指导教师

学生提交译文

→教师审核

中期检查

2024.2.26

2024.3.17

指导教师、学生

学生提交中期检查→教师审核

论文初稿查重

2024.4.8

2024.4.14

指导教师、学生

学生上传查重稿→教师审核→显示查重结果

学校抽检

2024.4.15

2024.5.12

本科生院

学校直接从检测版论文中抽取

指导教师成绩录入

2024.4.15

2024.5.12

指导教师

教师录入成绩和评语,明确学生答辩资格

答辩

2024.5.13

2024.5.26

指导教师、学生、教学秘书、答辩录入员

教秘分配答辩组→师生答辩

答辩成绩等信息录入

2024.5.13

2024.5.26

学生、指导教师、答辩录入员

录入员录入答辩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和答辩记录等信息

学生上传论文终版并查重

2024.5.20

2024.5.26

学生、指导教师

学生系统上传论文终版,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总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

-

-

学院自行安排


收齐装订好的论文材料

-

-

学生、指导教师、教学秘书

学校另行通知

论文推优

-

-

教学秘书

学校另行通知

 

   三、导师变更

根据《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专题实习意见》,毕业论文、专题实习应与综合大实验一贯式管理,即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应在综合大实验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题目、导师(题目详见附件3.)。如学生需要变更导师。学生需填写《变更导师申请表》(附件2),注明申请原因,由综合大实验指导教师及毕业专题指导教师、辅导员老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于1月10日,下午4:00之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外出实习

变更的专题指导教师为校外单位的,学生除提交《变更导师申请表》外,还需要按照《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专题实习的意见》(附件1)规定办理手续。于1月10日,下午4:00之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回本学院参加答辩。学生需自行联系校内导师,则校内为第一导师,校外为第二导师。毕业专题所有考核表需两位导师签字,另加盖校外实习单位公章。

五、其他

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参考附件4,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版权所有:山大药学院 Copyright 2007-2013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1148 E-mail:pharma@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