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山东省及山东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范围
2025年山东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两类,山东大学教改项目设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威海校区校级教改项目由校区教务处另行组织)。在项目申报阶段,所有项目组须依据《202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开展研究与申报。其中,申报校级教改项目的团队应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展开研究:“大思政”育人体系构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育、“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路径、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协同育人、实践育人模式创新以及数智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等。
二、项目推荐名额与专项项目
各单位限推荐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面上项目各1项,校级项目8项(校级项目申报时暂不分级,由学校根据质量统筹确定)。
此外,本次省级教改项目设有以下专项,申报此类专项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1.L01-招生考试专项支持项目2项
2.F05-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在全国第五轮高校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及以上的学科可申报)16项
3.M-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专题讲义试讲工作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
4.O-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
5.N-数学课程教学改革专项专项支持项目2项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教改项目
1.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2年9月—2025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或参与过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2.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根据省厅工作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已经列入思政课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校级教改项目
1.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人参与项目(含主持项目)不超过3项,且无在研校级教改项目。
2.鼓励联合申报。支持跨校区、跨学院、跨学科以及联合国家级团队和实验室共同申报。
3.申报限制。项目选题及核心内容若与近三年已立项的校级本科教改重点项目高度相似或重复,原则上不予立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校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60%。
四、申报方式
(一)个人申报
请项目主持人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交PDF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11月19日下午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合理安排时间。
(二)项目评审与材料提交
1.评审与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2.省级项目填报。经公示被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请于2025年11月30日上午8:00-12月2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完成网上填报。需上传已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所有文件均需扫描为PDF格式,以“学校+省教改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后,作为附件分别上传。
3.校级项目通知。校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项目管理
(一)省级教改项目
1.过程管理。“省教改系统”是省教改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平台,项目组应及时在“省教改系统”内提交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年度进展、实施成效和结题验收等相关材料。省级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省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2.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实施。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二)校级教改项目
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
药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