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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4  来源:   点击量:

各2026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激励优秀学生探索真知、不断创新,在现有学业荣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山东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荣誉学士学位。为做好本学期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依据《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附件1),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均为良好或85分及以上,且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5%(以“推免统计”排名为准,具体排名详见附件);

药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生物技术制药、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药学综合实验;

临床药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临床药物动力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事管理学。

(二)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20%(排名生成路径同上),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 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者在 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 1 篇及以上论文(论文出现n个署名并列第一作者时,工作量按1/n计,例如,两人共同一作时,计1/2篇,三人共同一作时,计1/3篇,总工作量须大于等于1篇),或者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

(三)对于设有荣誉课程的学院,学生主修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10%(以“推免统计”排名为准),并修读主修学位荣誉课程至少5门,且每门课程成绩达到良好或85分及以上。

另外,今年学校试点完善荣誉学士学位评价体系,拓宽评价维度。提前达到授位条件,或在思想品德、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者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须在6月9日,上午10点之前,将下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邮件题目和汇总表统一命名为“学生姓名+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学生个人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条件类型(绩点、竞赛、论文或荣誉课程等)”命名;文件夹内材料:《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盖章后的pdf扫描件、辅助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学生个人简介ppt。

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符合授予条件的辅助证明材料:

(1)竞赛获奖类需要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

(2)论文发表类需要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学生可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快速通道-查新查引-服务方式-委托地址,登录文献检索及科技查新管理系统线上开具证明。

(3)在思想品德、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突出表现的证明。

3.学生个人简介(模板见附件4,限1页PPT)

(二)学院初审

(三)本科生院复审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药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