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药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6:1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
  2019年我院工程博士招生专业为: [085273]生物与医药。具体招生导师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9年9月1日)的人员,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定向就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作为主要成员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开展药物研发课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招生导师签字(见附件)。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

考生须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审查并在一份《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学院推荐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学院根据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

(三)学院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网上报名和来校参加考核。

(四)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考生进行考核。

六、考核程序

(一)学院组织考试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与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一致。具体为英语(药学)、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管理、制药工艺与设计。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二)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考试进行复试。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需自行准备10分钟左右的英文PPT汇报,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要求幻灯及讲述均使用英语。具体考核时间见学院后续通知。

具体申请和考核程序参见我院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七、录取成绩

按录取分数排序确定录取结果。

录取分数=(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八、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进程,安排考生到本单位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九、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导师处审核,同意推荐后于2018年11月2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崔老师处,并将电子版的考生情况表(详见附件)发送至cuifei@sdu.edu.cn。注: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通过名单于2018年12月4日前进行网上公示。

(三)2018年12月6日全天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五)学院汇总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

 十、录取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工程博士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382018     联系人:崔老师

山东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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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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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
  2019年我院工程博士招生专业为: [085273]生物与医药。具体招生导师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9年9月1日)的人员,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定向就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作为主要成员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开展药物研发课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招生导师签字(见附件)。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

考生须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审查并在一份《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学院推荐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学院根据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

(三)学院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网上报名和来校参加考核。

(四)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考生进行考核。

六、考核程序

(一)学院组织考试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与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一致。具体为英语(药学)、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管理、制药工艺与设计。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二)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考试进行复试。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需自行准备10分钟左右的英文PPT汇报,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博士研究方向课题计划。要求幻灯及讲述均使用英语。具体考核时间见学院后续通知。

具体申请和考核程序参见我院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七、录取成绩

按录取分数排序确定录取结果。

录取分数=(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八、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进程,安排考生到本单位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九、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导师处审核,同意推荐后于2018年11月2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崔老师处,并将电子版的考生情况表(详见附件)发送至cuifei@sdu.edu.cn。注: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通过名单于2018年12月4日前进行网上公示。

(三)2018年12月6日全天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五)学院汇总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

 十、录取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工程博士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382018     联系人:崔老师

山东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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