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评选2018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08:53  浏览次数: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评审原则

成果奖评审本着“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格、认真、公开、公正。

二、成果奖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三、申报条件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请参照此通知附件查询(采用文章发表当年五年平均影响因子)。

3参评成果应为2018430日之前获得。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齐鲁医学院以本学期正常学制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为基数分配学院推荐指标。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3.药学院推荐指标为9项

五、评审程序

本年度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奖申报信息,参评成果须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①研究生个人须于20184289:00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学院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逾期系统会关闭权限,请大家务必在时间截点前填报申请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

②填报《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填写信息应与系统中一致)

③提交电子版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3.学院推荐:学院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与评审,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按单项成果排名,同一申报者多项成果被推荐则须按成果分别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后,报齐鲁医学院。

4.齐鲁医学院将评选结果由专家评审后,经公示无误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于201842811:00,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208李莉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至1598787012@qq.com(打包后命名为姓名+学号):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系统打印,导师签字)A4纸质一式6份及电子版。

2.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模板见附件3

4.成果证明电子版1份,包括:成果论文全文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如:申报表-201520001-**、成果证明-201520001-**;推荐汇总表-201520001-**等。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研究生请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参评。

3. 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4. 本年度首次使用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系统,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沟通,以利改进和完善。

5. 学院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要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8.4.26

 

 
上一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研究生申报实习实践项目(岗位)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导航
网站导航

  工作通知

关于评选2018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次数: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评审原则

成果奖评审本着“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格、认真、公开、公正。

二、成果奖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三、申报条件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请参照此通知附件查询(采用文章发表当年五年平均影响因子)。

3参评成果应为2018430日之前获得。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齐鲁医学院以本学期正常学制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为基数分配学院推荐指标。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3.药学院推荐指标为9项

五、评审程序

本年度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奖申报信息,参评成果须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①研究生个人须于20184289:00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学院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逾期系统会关闭权限,请大家务必在时间截点前填报申请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

②填报《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填写信息应与系统中一致)

③提交电子版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3.学院推荐:学院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与评审,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按单项成果排名,同一申报者多项成果被推荐则须按成果分别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后,报齐鲁医学院。

4.齐鲁医学院将评选结果由专家评审后,经公示无误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于201842811:00,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208李莉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至1598787012@qq.com(打包后命名为姓名+学号):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系统打印,导师签字)A4纸质一式6份及电子版。

2.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模板见附件3

4.成果证明电子版1份,包括:成果论文全文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如:申报表-201520001-**、成果证明-201520001-**;推荐汇总表-201520001-**等。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研究生请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参评。

3. 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4. 本年度首次使用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系统,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沟通,以利改进和完善。

5. 学院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要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8.4.26

 

 
上一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研究生申报实习实践项目(岗位)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