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在职研究生答辩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0:4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定于2016年11月26日组织在职研究生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

第一组:董馨文   柴龙龙   马美玲  廖年生  孟建

答辩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15会议室

第二组:牛传芹  李继强  张国锋   颜东  张鹏

答辩地点:趵突泉校区药学院教学七号楼7103教室

 

二、时间要求

答辩八点半准时开始,要求学生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场,拷取PPT。

 

三、汇报内容要求

对课题论文进行12分钟左右,15分钟以内的ppt汇报。

 

四、现场提交材料清单(纸质材料)

 1.学习情况简介(给导师)

 2.答辩决议草稿,电子版发送至545718635@qq.com

 3.学位授予审批数(一式两份,自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

 

 其他预通知中要求上交的材料请一并带齐,答辩结束后下午一点半在综合楼215会议室集中填写材料后上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所需表格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答辩前填写好相关内容,导师及学生本人在相应内容处签字,学位授予审批书的答辩决议处由答辩委员会填写并由专家签名。具体填表要求可参照上交材料目录中的备注。

  2. 答辩后需提交五本论文(标注原始记录),版权页需学生与导师签名,其中一本为线装,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要填写完整(此五本为存档论文)。

  3.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尚未全部返回,结果返回之前学生正常准备答辩,若返回结果不合格,则不能参加答辩。

  4. 目前论文查重尚未进行,学生答辩后讲修改好的终版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终稿,导师审核后,学院及进行论文检测工作。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

  5. 提交材料要求见预通知http://www.pharm.sdu.edu.cn/yjsjy/info/1062/2416.htm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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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定于2016年11月26日组织在职研究生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

第一组:董馨文   柴龙龙   马美玲  廖年生  孟建

答辩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15会议室

第二组:牛传芹  李继强  张国锋   颜东  张鹏

答辩地点:趵突泉校区药学院教学七号楼7103教室

 

二、时间要求

答辩八点半准时开始,要求学生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场,拷取PPT。

 

三、汇报内容要求

对课题论文进行12分钟左右,15分钟以内的ppt汇报。

 

四、现场提交材料清单(纸质材料)

 1.学习情况简介(给导师)

 2.答辩决议草稿,电子版发送至545718635@qq.com

 3.学位授予审批数(一式两份,自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

 

 其他预通知中要求上交的材料请一并带齐,答辩结束后下午一点半在综合楼215会议室集中填写材料后上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所需表格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答辩前填写好相关内容,导师及学生本人在相应内容处签字,学位授予审批书的答辩决议处由答辩委员会填写并由专家签名。具体填表要求可参照上交材料目录中的备注。

  2. 答辩后需提交五本论文(标注原始记录),版权页需学生与导师签名,其中一本为线装,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要填写完整(此五本为存档论文)。

  3.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尚未全部返回,结果返回之前学生正常准备答辩,若返回结果不合格,则不能参加答辩。

  4. 目前论文查重尚未进行,学生答辩后讲修改好的终版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终稿,导师审核后,学院及进行论文检测工作。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

  5. 提交材料要求见预通知http://www.pharm.sdu.edu.cn/yjsjy/info/1062/2416.htm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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