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药学院2016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8:50  浏览次数:

各申请学位研究生:

     齐鲁医学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现根据通知要求,将药学院本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前申请学位研究生状态:

     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本年度第三批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已提交至学院,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由齐鲁医学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在职办审核确定答辩资格。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均需匿名评阅,且由学校统一组织匿名送审。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在经学校和学部审核确定答辩资格后,即进入匿名评阅状态,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三)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由学校和学院分别组织进行。

     1.学校匿名评阅人员名单的确定:

     学校按一定比例抽取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学院将于9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确定匿名评审人员名单,申请人员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2.由学院组织的匿名评阅

     除去由学校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外,其他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由学院进行匿名送审,其中至少1份学位论文进行校外匿名评阅。

    (四)6月份、9月份论文评阅因存在异议而未授位人员,如本次申请学位,仍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文件)。

     论文评阅含“不合格”或“不同意进行答辩”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三、送审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需要认真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自评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在“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填写“与学位论文的何章、节相关”内容,系统将根据两部分内容自动生成《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用于匿名评阅。导师可下载查看。

     确定进行学校匿名评阅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需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论文须为pdf格式,论文作者负责对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论文作者承担责任。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查看自己学位状态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参加匿名评阅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待各单位抽审完成,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方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请学校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于10月8日15:00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匿名评阅论文,逾期不予受理。

     由学院送审的同学请于10月13日16:00前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和评阅书交到综合楼208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随后通知。

     四、学校送审材料提交流程

     1、学位申请人员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匿名评阅论文;

     2、导师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3、研究生秘书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仔细检查所有匿名评阅人员论文是否提交,并认真核对各类型申请人员是否与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人员一致,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提交论文。

     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锁定数据,未按要求及时间提交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将无法参加此次论文答辩。

     五、匿名评阅论文结果的反馈

     1、学校送审的匿名评阅学位论文一般在40—50天内完成。评阅意见返回后,学位办公室将及时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申请人员登录系统,可查看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和“对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2、由学院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一般在40天内完成,评阅意见返回后,学院将及时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可查看。

     3、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

     六、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于10月8日前填写《审批表》交到综合楼208室,并将《齐鲁医学部内部、秘密级以上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华老师邮箱zhenghua@sdu.edu.cn。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交医学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七、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0日。

     特别提示:检测系统新增部分功能,如个人提前进行论文检测,系统会自动保存已检测论文至比对库。学校通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时,可能造成文字复制比过高。

     八、其他事项说明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的人员务必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要求、答辩要求、学位审批、答辩委员会决议等须按《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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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

各申请学位研究生:

     齐鲁医学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现根据通知要求,将药学院本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前申请学位研究生状态:

     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本年度第三批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已提交至学院,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由齐鲁医学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在职办审核确定答辩资格。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均需匿名评阅,且由学校统一组织匿名送审。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在经学校和学部审核确定答辩资格后,即进入匿名评阅状态,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三)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由学校和学院分别组织进行。

     1.学校匿名评阅人员名单的确定:

     学校按一定比例抽取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学院将于9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确定匿名评审人员名单,申请人员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2.由学院组织的匿名评阅

     除去由学校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外,其他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由学院进行匿名送审,其中至少1份学位论文进行校外匿名评阅。

    (四)6月份、9月份论文评阅因存在异议而未授位人员,如本次申请学位,仍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文件)。

     论文评阅含“不合格”或“不同意进行答辩”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三、送审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需要认真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自评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在“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填写“与学位论文的何章、节相关”内容,系统将根据两部分内容自动生成《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用于匿名评阅。导师可下载查看。

     确定进行学校匿名评阅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需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论文须为pdf格式,论文作者负责对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论文作者承担责任。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查看自己学位状态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参加匿名评阅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待各单位抽审完成,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方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请学校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于10月8日15:00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匿名评阅论文,逾期不予受理。

     由学院送审的同学请于10月13日16:00前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和评阅书交到综合楼208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随后通知。

     四、学校送审材料提交流程

     1、学位申请人员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匿名评阅论文;

     2、导师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3、研究生秘书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仔细检查所有匿名评阅人员论文是否提交,并认真核对各类型申请人员是否与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人员一致,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提交论文。

     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锁定数据,未按要求及时间提交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将无法参加此次论文答辩。

     五、匿名评阅论文结果的反馈

     1、学校送审的匿名评阅学位论文一般在40—50天内完成。评阅意见返回后,学位办公室将及时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申请人员登录系统,可查看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和“对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2、由学院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一般在40天内完成,评阅意见返回后,学院将及时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可查看。

     3、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

     六、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于10月8日前填写《审批表》交到综合楼208室,并将《齐鲁医学部内部、秘密级以上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华老师邮箱zhenghua@sdu.edu.cn。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交医学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七、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0日。

     特别提示:检测系统新增部分功能,如个人提前进行论文检测,系统会自动保存已检测论文至比对库。学校通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时,可能造成文字复制比过高。

     八、其他事项说明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的人员务必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要求、答辩要求、学位审批、答辩委员会决议等须按《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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