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在职研究生上半年答辩申请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00:00  浏览次数:
在职研究生上半年答辩申请通知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03-04 16:03:05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
1、学院册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2、拟参加答辩的在职研究生须于3月1日—20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提交答辩申请。具体步骤为:登录系统后,首先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栏目,补充校对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生表现信息等。之后进入“毕业和学位管理”栏目,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可查看后续审批状态。(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选项中若无合适选项,选择“其它”即可)。
特别强调的是,在职申请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学院秘书网上审核发表论文合格后,学生方可提交毕业申请。
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仍需通过管理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发表论文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签署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4、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交费情况、必修课程及课程学分、学术成果完成情况(在职研究生必须提交发表论文原件期刊,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予以审核,3月20~24日学院在信息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向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报送有关材料。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5、3月27日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进行审核。
二、说明
1、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核以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答辩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2008年以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页面(点击成绩查询,需提供考号)或个人登录同力信息平台(点左侧的成绩查询)查询。在中国学位网页面查询到的带有照片的成绩单须打印两份,由学院审核人签字确认并盖章。
4、在职学生学费交齐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系统中显示欠费者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5、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须自行到龙翼学生时代进行图像采集。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的证件号一致。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将图像信息导入管理系统。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如果仅是缺少“学籍照片”,并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若有问题,请与学院郑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82018。
三、答辩申请提交要求
在职拟答辩研究生3月15日(工作时间内)到药学院办公室郑老师处向学院提交下述答辩材料。
1.导师签署意见的“答辩申请书”(根据培养类别不同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学位工作的常用表格下载对应的答辩申请书)。
2.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山东大学药学院为第一单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在职研究生以发行现刊为准)。
3.交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4.前沿讲座汇总表(见附件),导师签名的文献综述、专业英语译文及原件、药学(或制药工程技术)研究进展综述等材料。
5.同等学力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说明:根据学校要求本年度是09级工程硕士最后答辩申请期限,务必请该部分同学抓紧与导师商讨确定论文答辩的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四、论文审核工作准备
根据学校答辩工作要求,预计4月10日左右学校将通过管理系统随即抽取校外匿名评审论文名单,具体要求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4月中旬将进行学位论文学术审核,届时拟答辩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请拟答辩研究生与导师做好论文攥写工作。按学校计划要求按时提交答辩材料。

附件1: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

目前已收到毕业申请拟报名的同学:
吕海芹、董雪菊、曹忠诚、高新富、曲宁、伯小霞、程树仓、郭景瑞、倪华丽、郭强、李洁、刘辉、张晶、姜爽、朱业靖、孔玉萍、张玉玲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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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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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03-04 16:03:05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
1、学院册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2、拟参加答辩的在职研究生须于3月1日—20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提交答辩申请。具体步骤为:登录系统后,首先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栏目,补充校对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生表现信息等。之后进入“毕业和学位管理”栏目,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可查看后续审批状态。(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选项中若无合适选项,选择“其它”即可)。
特别强调的是,在职申请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学院秘书网上审核发表论文合格后,学生方可提交毕业申请。
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仍需通过管理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发表论文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签署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4、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交费情况、必修课程及课程学分、学术成果完成情况(在职研究生必须提交发表论文原件期刊,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予以审核,3月20~24日学院在信息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向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报送有关材料。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5、3月27日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进行审核。
二、说明
1、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核以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答辩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2008年以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页面(点击成绩查询,需提供考号)或个人登录同力信息平台(点左侧的成绩查询)查询。在中国学位网页面查询到的带有照片的成绩单须打印两份,由学院审核人签字确认并盖章。
4、在职学生学费交齐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系统中显示欠费者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5、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须自行到龙翼学生时代进行图像采集。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的证件号一致。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将图像信息导入管理系统。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如果仅是缺少“学籍照片”,并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若有问题,请与学院郑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82018。
三、答辩申请提交要求
在职拟答辩研究生3月15日(工作时间内)到药学院办公室郑老师处向学院提交下述答辩材料。
1.导师签署意见的“答辩申请书”(根据培养类别不同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学位工作的常用表格下载对应的答辩申请书)。
2.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山东大学药学院为第一单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在职研究生以发行现刊为准)。
3.交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4.前沿讲座汇总表(见附件),导师签名的文献综述、专业英语译文及原件、药学(或制药工程技术)研究进展综述等材料。
5.同等学力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说明:根据学校要求本年度是09级工程硕士最后答辩申请期限,务必请该部分同学抓紧与导师商讨确定论文答辩的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四、论文审核工作准备
根据学校答辩工作要求,预计4月10日左右学校将通过管理系统随即抽取校外匿名评审论文名单,具体要求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4月中旬将进行学位论文学术审核,届时拟答辩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请拟答辩研究生与导师做好论文攥写工作。按学校计划要求按时提交答辩材料。

附件1: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

目前已收到毕业申请拟报名的同学:
吕海芹、董雪菊、曹忠诚、高新富、曲宁、伯小霞、程树仓、郭景瑞、倪华丽、郭强、李洁、刘辉、张晶、姜爽、朱业靖、孔玉萍、张玉玲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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