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药学院接受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4:08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办法》山大研字〔201484文件执行,山东大学药学院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人在申请前须仔细对照《办法》中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根据《办法》中的规定。本次同力博士资格审核中的前置硕士学位需于201412月之前获得。

2. 我院2020年具有招收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见附件6。学院接受申请人数原则上不限制,不占用全日制博士招生名额。无入学考试科目。(注:同力申请博士为科学学位,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同力博士毕业要求和同年入学的全日制学术博士一致)

3.请申请人111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楼208(李莉老师处):

1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证明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主持省部级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两份;

4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填写《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附件3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5《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42份密封加印),对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做出如实鉴定。

6《山东大学2019年拟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份,电子表格发送至sdyxyyjs@163.com

4.对在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收费标准和办法。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10万元,在正式注册后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各交纳5万元。

 

有问题请联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秘书(李老师),电话:0531-88382018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9116

 

 
上一条: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在职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导航
网站导航

  工作通知

药学院接受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办法》山大研字〔201484文件执行,山东大学药学院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人在申请前须仔细对照《办法》中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根据《办法》中的规定。本次同力博士资格审核中的前置硕士学位需于201412月之前获得。

2. 我院2020年具有招收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见附件6。学院接受申请人数原则上不限制,不占用全日制博士招生名额。无入学考试科目。(注:同力申请博士为科学学位,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同力博士毕业要求和同年入学的全日制学术博士一致)

3.请申请人111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楼208(李莉老师处):

1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证明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主持省部级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两份;

4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填写《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附件3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5《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42份密封加印),对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做出如实鉴定。

6《山东大学2019年拟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份,电子表格发送至sdyxyyjs@163.com

4.对在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收费标准和办法。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10万元,在正式注册后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各交纳5万元。

 

有问题请联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秘书(李老师),电话:0531-88382018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9116

 

 
上一条: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在职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