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00:00  浏览次数: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通知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05-06 09:05:59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3﹞8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
1、申报条件按照(教研司﹝2013﹞8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规定执行(见附件),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理解并认真贯彻相关内容。
2、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首次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3、申报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从2012年度“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产生。除此之外的我校其他博士学位论文,包括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参加2012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如论文确属优秀且符合国家文件规定参评条件,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学位办公室(未能申报2012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由本学科2名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写出推荐书、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4、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材料及命名请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填写(请仔细阅读附件),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综合楼211房间郑华老师,学校将在17日前将汇总材料上报省学位办。
1、纸质材料(各1份)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②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③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④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
⑤确认推荐全国优博的申请者,提交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两栏,均需要导师在盖公章的左侧8厘米处签名确认。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栏目的不涉密及可公开承诺栏,需个人到校办保密科加盖校保密委员会公章(盖章前请电话联系保密科,电话:88363118)。
2、电子材料
①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③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④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⑤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汇总表(WORD格式);
⑥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三、具体要求
1.上级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非常严格,请申报人、论文指导教师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个人提交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论文主要创新点”栏目要认真填写。请申报人、指导教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认真分析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代表性的成果确定创新点。对论文主要创新点的叙述既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又要体现论文的引用情况、影响因子及学术贡献等。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附件:2013年优秀博士论文通知及报送材料等

 
上一条: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检测通知
下一条:2013年上半年答辩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导航
网站导航

  工作通知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7  浏览次数: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通知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05-06 09:05:59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3﹞8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
1、申报条件按照(教研司﹝2013﹞8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规定执行(见附件),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理解并认真贯彻相关内容。
2、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首次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3、申报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从2012年度“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产生。除此之外的我校其他博士学位论文,包括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参加2012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如论文确属优秀且符合国家文件规定参评条件,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学位办公室(未能申报2012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由本学科2名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写出推荐书、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4、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材料及命名请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填写(请仔细阅读附件),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综合楼211房间郑华老师,学校将在17日前将汇总材料上报省学位办。
1、纸质材料(各1份)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②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③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④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
⑤确认推荐全国优博的申请者,提交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两栏,均需要导师在盖公章的左侧8厘米处签名确认。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栏目的不涉密及可公开承诺栏,需个人到校办保密科加盖校保密委员会公章(盖章前请电话联系保密科,电话:88363118)。
2、电子材料
①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③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④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⑤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汇总表(WORD格式);
⑥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三、具体要求
1.上级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非常严格,请申报人、论文指导教师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个人提交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论文主要创新点”栏目要认真填写。请申报人、指导教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认真分析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代表性的成果确定创新点。对论文主要创新点的叙述既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又要体现论文的引用情况、影响因子及学术贡献等。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附件:2013年优秀博士论文通知及报送材料等

 
上一条: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检测通知
下一条:2013年上半年答辩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