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药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8:54  浏览次数: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学院将开展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以下简称宝钢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原则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2020级及以上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包括“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奖学金资格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二、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科研成果要求已发表(online),需要同时提供接收函、online或校对稿、DOI号(三者同时满足);所获奖励和科研成果第一单位为山东大学药学院;成果申报截止日期至202193024点。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三年内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宝钢奖学金科研成果要求是不能使用已获得校长奖或国奖或其他社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同时本次宝钢奖学金与2021年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6.2021年综合测评成绩为优、良;

7.申请同学按照评审要求,如实申报,若出现欺骗、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一旦查实,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三、名额与金额

名额1人,金额为1万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提出申请,递交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申请同学于10117:00前将①评审表(附件1);②科研成果纸质版(提交科研成果纸质版需要与web of science查询结果链接一致,导师签字、请用荧光笔标出作者、第一单位以及是否同第一等),获得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③参评学年的成绩单或无课证明;④论文的影响因子、JCR分区请按附件2查询,并保存截图打印上交;⑤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vsl@sdu.edu.cn

2.材料审核。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评审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材料上报。公示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88383205

联 系 人:吕老师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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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学院将开展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以下简称宝钢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原则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2020级及以上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包括“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奖学金资格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二、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科研成果要求已发表(online),需要同时提供接收函、online或校对稿、DOI号(三者同时满足);所获奖励和科研成果第一单位为山东大学药学院;成果申报截止日期至202193024点。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三年内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宝钢奖学金科研成果要求是不能使用已获得校长奖或国奖或其他社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同时本次宝钢奖学金与2021年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6.2021年综合测评成绩为优、良;

7.申请同学按照评审要求,如实申报,若出现欺骗、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一旦查实,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三、名额与金额

名额1人,金额为1万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提出申请,递交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申请同学于10117:00前将①评审表(附件1);②科研成果纸质版(提交科研成果纸质版需要与web of science查询结果链接一致,导师签字、请用荧光笔标出作者、第一单位以及是否同第一等),获得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③参评学年的成绩单或无课证明;④论文的影响因子、JCR分区请按附件2查询,并保存截图打印上交;⑤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vsl@sdu.edu.cn

2.材料审核。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评审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材料上报。公示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88383205

联 系 人:吕老师

山东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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