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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 14:59:17点击数:

药学院党委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把握方法步骤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1.学习要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学习内容详见学校通知)

2.学习目标: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3.注意事项:组织学习全覆盖。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1.谈话要求: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

2.工作目标: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注意事项:各支部要规范记录并妥善保存谈话记录备查。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

1.具体要求:一是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填写附件1、附件2)。二是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具体对照检查内容详见学校通知。

2.工作目标:党支部委员会、党员着重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评议促进提升。

3.注意事项:各支部要主动联系联系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规范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并及时上传灯塔E支部。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1.工作要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2.注意事项: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1.工作要求: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的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2.注意事项: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建立针对性帮扶教育台账,学院党委对整改情况定期调度,对整改不力的进行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1年3月7日前完成。

2.附件1、附件2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至学院党委yaoxuedangwei@sdu.edu.cn。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样表)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