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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2021-2022年度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21:25:25点击数:

按照团省委工作部署,校团委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省级五四表彰申报的工作提醒》的要求,现进行2021-2022年度省级五四评比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山东青年五四标兵

1.山东青年五四标兵(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2.山东青年五四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截至2022年4月30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5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级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 山东青年五四标兵(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实名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5)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

1. 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组织)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单位党政中心任务及“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未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不得申报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组织”成立满3年(即2019年4月30日前成立),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团支部可推荐参评。参评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


2.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青春担当好团队)

(1)思想政治过硬。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实绩突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具有突出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取得社会公认的业绩,特别是在省委确定的“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团队。

(3)团队运行高效。团结和谐,坚强有力,廉洁自律,纪律严明。

(4)以青年为主体。团队应有适度规模,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应占主体。

获得过“青春担当好团队”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3.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及民间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

(2)成员人数不少于200人,核心志愿者骨干不少于3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50小时以上。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作出较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申报名额及申报方式

根据团省委名额分配,我校可申报山东青年五四标兵(优秀共青团员)1人;山东青年五四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1人;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组织)1个;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青春担当好团队)1个;山东青年五四标兵(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无名额限制

申报人/集体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于2月25日14:00前将材料发送至药学院秘书处公邮:yaoxueyuanbgs@163.com

学校将在材料审核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日后上报至团省委。


药学院秘书处

2022年2月24日


  • 附件【相关申报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