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2022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比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1日 15:15:03点击数:

各位同学: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1-2022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和评优有关通知总结如下: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参加校级立项的个人也可以参加)答辩会暂定于21日下午14:00进行,答辩地点将于队长群(QQ群:751144724)另行通知,团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个人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请各位答辩人于9月20日前将答辩PPT发至学术创新实践部公邮yxysheshibu@163.com,队伍PPT以“XXX社会实践队答辩PPT”命名,优秀个人PPT以“个人评优XXX”命名。

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17日前将《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2)、社会实践报告及其他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立项结题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知行合一实践部公邮yxysheshibu@163.com,邮件以“山东大学药学院XXX社会实践队”命名。

每班(21级按原班级)、每团队自行评选,推荐一人参与优秀个人答辩,推荐的优秀个人本学年社会实践考核须为优秀。各班、各团队将推荐的优秀个人名单、联系方式于9月20日前发至学术创新实践部部公邮yxysheshibu@163.com

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参与“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喜迎二十大青春宣讲团暨“牢记青春寄语”主题宣讲专项、“百队百场进社区”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到sdushsj2022@163.com。

以上有任何问题,请联系黎同学(QQ:3361468708)。

药学院学生会学术创新实践部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