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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推荐山东大学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21:19:23点击数:

各位同学: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于2022年11月召开山东大学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进行药学院学生代表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并报校团委审核后列席参加;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大会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尽量涵盖本学院各年级成员及主要学生社团成员,其中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本次大会药学院共推荐5位学生代表。代表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团委(团总支)指导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审核备案后提交。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可推荐一位学生代表

2.各班级团支部自行推荐一名学生评委组成评审团。学生代表、学生评委推荐产生后,由班级团支书于10月18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代表和学生评委名单一同报给秘书处许宁钰同学(钉钉联系)。

3.学生评审团与学院团委老师公开投票,最终产生5名同学为山东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学生代表。

4.最终产生的正式学生代表需以队长或队员的身份参加山东大学第四届“畅益山大”学生提案大赛并按时参加山东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

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