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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20:55:08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拟面向一校三地开展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进行药学院相关推荐评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山东大学药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

二、申报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三)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四)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五)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具体安排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根据要求,现从团支部、学院两个层面进行推荐评比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团支部组织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

2、药学院组织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比活动。

请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并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将《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打包好发送至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公邮yxymishuchu2022@163.com,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中午12:00。

四、相关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展示青春风采,发挥榜样力量。

药学院团委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