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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2025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5日 17:26:54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药学院启动2025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学业奖、特长奖、三好学生(2021级五年制)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推选。

2.优秀学生奖、特长奖、三好学生(2022—2024级)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号)进行推选。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号)进行推选。其中学习成绩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班级前50%且德育考评等级为“优”(2021级临床药学专业);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50%,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2022—2024级)。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学业奖、优秀学生奖

详细查看钉钉年级群通知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由各班级班长统一组织,2024级按原班级评选,转专业学生有参评资格。

3.三好学生

2021级临床药学专业学生获得学业奖一等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当学年德育考评等级为“优”,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022—2024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

4.特长奖

(一)特长奖包括研究创新奖、创业实践奖、社会服务奖、美育素养奖、体育素养奖等。各类特长奖分为一等、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500元/人。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二)特长奖学金加分标准(见附件1)中提到的赛事/活动,必须有学校/学院网站通知链接(一般而言,辅导员都在群内发布),或者由学院选拔参加学校比赛等,班级内部、社团内部等活动均不加分。

(三)各类特长加分标准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山东大学药学院特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于9月28日20:00前交给各班班长(可代交)。

三、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无需通过系统申请;

2.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

3.申请特长奖的同学务必于9月28日20:00前将材料交给各班班长,过期不候;

4.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操作问题,可加入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进行解答。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3)82016。

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