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召开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团委2025—2026学年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权益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研究生)。
二、大会时间
2026年6月7日8:50
三、大会地点
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2号楼101d
四、大会代表推选条件
(一)代表条件:
1.山东大学药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大会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涵盖学院各年级成员。
(二)代表产生办法:
1.2022级及以上博士班1人;2023级博士班1人;2024级博士班、2025级博士班各2人;
2.2023级硕士班各3人,共9人;
3.2024级科硕班6人,专硕班各7人,共20人
4.2025级科硕、专硕班各9人,共36人
5.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3人
6.研究生会主席团、团委副书记候选人不参与学生代表遴选。
以上组成研究生代表团队,各代表均须经班级团支部或学生组织选举产生。
注意:3、5项人选不得重复
(三)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名单由各班班长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6月3日12:00前以“研代会+班级”发送至邮箱sduyaoyh@163.com。
五、药学院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1人。
(一)初选阶段(6月3日)
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常代会成员等组成考核团队,对参选人进行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意识、工作经验、未来设想等。初选结束后产生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二)复选阶段(本次大会)
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分别经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团委电话:0531—88382016
共青团山东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