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学院学生会评优考核制度,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激励学生会各部门、各成员向好看齐、不断进步,根据《山东大学药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终期评优办法》,药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终期评优活动。
一、评优对象
本次评优为个人评优,参评对象包括主席团、部长团、副部与干事。
二、评优时间
2026年7月30日—8月7日
三、评优细则
1.主席团:各主席分管的部门中,若一个部门获得优秀部门,则考核优秀;若都未获得优秀部门则考核合格;
2.部长团:所在部门获得优秀部门的部长考核优秀;未获得优秀部门的考核合格;
3.副部长及干事:由部门分管主席、部长评价,副部长、干事互评。根据部门特色制定本部门的评优细则,各部门依据该细则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副部长与干事分别进行评优,优秀名额占30%,良好名额占30%,不合格人数不超过10%(具体人数四舍五入,若不足1人则按照1人计)。
四、附则
1.为充分激发学生会成员积极性,考核情况将作为以后竞职的重要指标;
2.为充分保障考核公平性,所有评价必须现场唱票。
山东大学药学院团委
药学院学生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