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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举办2025-2026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比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3日 18:55:43点击数:

各位同学:

山东大学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序开展,为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实践成果,现开展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立项

(一)结项书提交

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16日24:00前将《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书》以“山东大学药学院XXX社会实践队+结项书”命名后提交至yxyshehuishijiansd@163.com。

(二)答辩事宜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答辩会暂定于9月18日进行,答辩地点和具体时间将于钉钉队长群另行通知,团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个人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请各位答辩人于9月16日24:00前将答辩PPT发至yxyshehuishijiansd@163.com,队伍PPT以“山东大学药学院XXX社会实践队+答辩PPT”命名,优秀个人PPT以“姓名+学号+个人评优PPT”命名。

(三)优秀个人推荐

各班级(2025级按原班级)、各团队(包含校级立项队伍)自行评选,推荐1人参与优秀个人答辩(推荐的优秀个人本学年社会实践考核须为优秀),并填写《附件2:山东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推荐表》,以“姓名+学号+优秀个人推荐表”命名后于9月16日24:00前发至yxyshehuishijiansd@163.com,若逾期未推荐则视为放弃。

若社会实践团队在提交全结题材料后不参加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答辩会,则最终根据结题材料评级,评级应为院级合格或不合格。

二、学校专项

各校级特色专项的评奖评优单列进行,不占用学院名额,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团队结项、评优将由相关单位组织,具体要求请见各专项群内通知。

未尽事宜,请钉钉联系张梦如同学。

山东大学药学院团委

药学院学生会知行合一中心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