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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山东大学“新生杯”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22:07:02点击数: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第五届山东大学“新生杯”创业计划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规则

(一)项目类型

大赛项目类型涵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五大种类,参赛选手应紧跟学科前沿,聚焦科技创新与社会需求,完成作品选题。

(二)参赛流程

1.团队搭建和项目初步选题(10月8日至10月25日)

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提出创意方向,并形成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包括: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核心技术、科技作品;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调研或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

2.材料准备及系统打磨(10月26日至11月22日)

参赛团队基于产品或服务,制作商业计划书、项目PPT和项目视频(选做)作为参赛作品(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3.网络初审与线下决赛(11月23日至12月6日)

参赛团队进行模拟答辩活动,不断打磨项目,参与校级决赛,通过线下路演决出金银铜奖。

(三)评审规则

大赛采用专家网上评分赛制。评审主要围绕个人成长、项目创新、产业价值、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规则以及相关活动安排将通过赛事交流群另行通知。

二、参赛要求

(一)团队要求

每个团队最少应由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8人,鼓励项目邀请指导教师。团队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分组方式根据负责人所处学历阶段划分。团队负责人须为2026级新生,每人只能担任一支团队负责人,且最多参与两支参赛团队。团队成员中应至少60%为2026级新生,本科生组参赛成员需均为本科生,研究生组参赛成员需均为研究生。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队。

(二)项目要求

1.本次比赛旨在鼓励新生独立完成原创性项目,已成立公司的项目不可参赛,在往届校级创业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获得校级铜奖(或三等奖)及以上的作品不可参赛。在比赛任何阶段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赛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作为证明材料。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等奖项,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参赛团队和参与赛事同学统一开具参赛证明。获大赛金银奖的团队成员经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国赛专家项目培训资格,并优先推荐至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系列赛事。

此外,本次比赛另设置“最佳成长奖”和“最佳创意呈现奖”。“最佳成长奖”将从全勤参加青年创客论坛、积极参与赛事周边活动并记录成长心得的参赛团队中评选产生。“最佳创意呈现奖”将根据创意呈现征集活动中提交的项目海报或视频作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10月25日24:00前,参赛团队负责人填写学院参赛信息收集表(收集问卷二维码见下图)并通过学校团队项目报名通道(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0hyQ0R3eHNEbmhE)完成项目报名和信息填报,每个项目只允许填报一个赛道。

(二)11月22日晚24:00前,参赛团队需提交项目材料,包括PDF版项目计划书、项目PPT、项目佐证材料、项目视频(选做),材料均以“项目名称+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通过项目材料提交通道(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0hyQ0R3eHNEbmhE)完成材料提交。

五、联系方式

(一)大赛交流QQ群:

1.学校交流QQ群:

群号:782293491

2.药学院交流QQ群:

群号:1126806824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及电话:

付老师0531-88369962

贾老师0531-88366654

(三)学院负责人:

高生婷(通过钉钉联系)

山东大学药学院团委

药学院学生会闪药未来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