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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启事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08:47:41点击数:

根据药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Pharmaceutical Science Advances》期刊稿件编辑、专题策划、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具备基本办公室工作能力,良好的公文写作及外语能力,熟悉管理工作要求和程序。

(三)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中共党员,熟悉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一定的药学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公文撰写,具有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使用。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邮箱(lihuihui@sdu.edu.cn)。

(二)学院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笔试人员名单将于学院网站公布。未获准参加笔试人员,将不再单独通知,敬请谅解。

(三)笔试将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包括计算机使用能力测试、办公能力及素质、外语水平测试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网上公示。

(四)面试合格者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院予以聘用。

(五)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依据本工作程序招聘的人员属于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

2.招聘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期。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济南市用工工资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代扣缴。

4.学院会根据学校福利情况为聘用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发放方式由学院决定。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6日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二)招聘人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

联系人:李慧慧

联系电话:0531-88382017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