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基金资助期满项目。
二、时间安排
验收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目前已开放。请先完成科技报告。结题报告上传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00。
三、验收程序
(一)函评验收
青年基金(B类)项目(原优青项目)、青年基金(C类)项目、面上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通过验收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结题报告。其中,经费决算表通过系统导出,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结题报告经二级单位(学院)、一级单位(山东大学)、一级主管部(山东大学)门审核后完成提交。
2.省科技厅对提报的结题报告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核:结题材料是否完整、财务决算表是否有效、标志性成果是否按规定上传、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是否提交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送专家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予送审,项目负责人须在下一批次修改重新提交。
3.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验收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结题证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会议验收
青年基金(A类)项目(原杰青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通过验收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结题报告。其中,经费决算表通过系统导出,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
2.项目负责人在线上传材料后,需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发至邮箱rain@sdu.edu.cn,同时在该邮件中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二级单位应先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要求、可进入会议验收程序的项目,由学校上传经费审计报告提交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完成提交。验收会议将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通过会议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验收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结题证明。未通过会议验收的项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中期报告(图1所示),中期进展报告须经二级单位(学院)、一级单位(山东大学)、一级主管部门(山东大学)依次审核后完成在线提交,一级主管部门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放结题入口。中期报告未通过一级主管部门审核的不能进入验收程序。

图1 中期报告
(二)省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streport/report/sta/index.htm),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科技报告须按照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T 7713.3-2014)规范撰写(模板详见科技云平台帮助中心-科技报告工作明白纸)。

图2 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

图3 科技报告相关规范
(三)同一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审核过程应在同一批次内完成。请合理安排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自行负责。
(四)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对所提交结题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五)研究成果填报要求。
1.有效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考核指标列出本项目研究成果,并上传PDF附件证明材料,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的(中文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XXX(立项编号)”,英文标注“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Shan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其他语种参照翻译),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2.相关性。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每类项目成果中,应至少有1项符合以下要求:①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②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名前5;③其他类别(如专利),项目负责人排名前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采取代表作制度,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请在结题报告中列举能够体现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并上传标志性成果概述。
3.时效性。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4.真实性。对于伪造或故意夸大项目研究成果,数据、论文造假等科研不端情况,根据事实及情节轻重作出撤项、追回已拨资金、追回全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理。
(六)经费决算。
提交结题报告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查询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实际支出不包括暂借款、预约冻结款,暂借款、预约冻结款列入经费结余栏),填写从山东省云平台系统下载的与项目立项年度相对应的经费决算表。决算表中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立项编号,批准资助总金额、经费支出合计与经费结余必须如实填写(注意金额单位的统一),间接经费支出明细表的数据,请按照科技厅的预算批复分项填写(分为房屋占用、管理费、绩效支出三项)。
经费决算表审核盖章办理流程:打印决算表后,济南校区项目到中心校区明德楼财务报账大厅1号窗口核实盖章(涉及经费转拨外单位的,一并提交相同格式的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和签字的经费决算表,合作单位决算表无需上传结题系统)、明德楼A515审计处审核盖章,财务章和审计章盖完后到明德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在“单位名称(公章)”处盖山东大学公章(无需通过OA申请)。青岛校区、威海校区的项目负责人可到本校区的财务、审计、校办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他要求同济南校区。
(七)结余经费超过省拨经费25%的项目,在填报结题系统时,应在经费决算表后附情况说明(经费执行率低于75%的实际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并通过OA申请盖学校行政章。
(八)2025年12月31日之前资助期满的省基金项目(不包含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须在本批次进行验收,仍未进行验收的项目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存在项目应结未结、形式审查及验收通过率低的单位,科技厅将采取一定范围内通报、核减有关单位项目推荐指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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