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0日 16:30:14点击数:

各实验室、全体师生:

为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题座谈会工作部署,对标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解读及应对举措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一室一档” 分级分类管理告知书》规定,全力做好教育部、学校 “四不两直” 专项检查迎检筹备工作,保障暑期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全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资料归档等专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实验室须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本通知列明的全部工作事项,按期完成人员绑定、责任书签订、自查整改、材料归档、系统上传等全部任务,做到资料齐全、台账规范、隐患清零、档案可查;新生入校后须第一时间补齐所有安全相关材料,确保无人员遗漏、无材料缺失。

二、重点工作事项、规范标准及时限要求

序号

工作事项

填写要求

时间节点

备注

1

“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人员信息绑定:覆盖所有在岗导师、授课教师、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

1、科研实验室:绑定所有在该室开展实验的学生及其导师。

2、本科教学中心、公共科研平台:绑定所有在该室开展实验的学生。

9月5日前

本科教学中心可在新学期开课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报送及系统上传工作。

2

附件1《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

1、一人一签

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形成档案材料用于迎检(多个实验室可复印多份)。

3、上传“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学生与文件一一对应。

纸质版1份于7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景蓝斋215或当日值班处。

9月5日前上传系统


附件2《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教学科研单位与实验室负责人》

1、一人一签

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形成档案材料用于迎检(多个实验室可复印多份)。

3、上传“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导师/教师与文件一一对应。

纸质版2份于7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景蓝斋215或当日值班处,学院统一签字后返回实验室。

需学院领导签字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线下记录)

统一使用学院配发的《实验室日常检查记录本》,常态化线下登记留存,就地存档迎检。

——


附件4《实验室安全准入确认表》

1、一人一签

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多个实验室可复印多份)。

3、上传“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

纸质版1份于7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景蓝斋215或当日值班处,实验室留存1份形成档案材料用于迎检。

9月5日前上传系统


附件5《实验室安全日常教育记录》

1、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多个实验室可复印多份)。

2、上传“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


附件6《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附件7《本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及项目评估确认表》


附件8《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模板》或其他必要实验室安全工作记录

上传“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

——


3

《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对照自查签字确认表

逐条完成自查整改后,签字提交至学院。

7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景蓝斋215或当日值班处


三、工作保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落实人员通知、材料签署、隐患整改、档案整理、系统填报全流程工作,杜绝拖延、漏报、缺签等问题。

2.严格时限管理。所有明确报送、上传节点的工作须按期办结,逾期未完成的实验室将纳入重点督查清单,影响迎检工作的予以全院通报

3.规范档案管理。纸质档案分类装订、存放有序,线上系统上传文件清晰可辨,线上线下台账保持一致,完整留存以备上级“四不两直” 抽查。

4.动态更新材料。新学期新生入校后,各实验室须及时补签安全责任书、准入表、教育记录等全部材料,同步更新数字化平台人员及档案信息,实现人员全覆盖、安全管理无空档。

                                              药学院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