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改选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6日 00:00:00点击数:

根据山东大学和医学部关于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2013年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对药学学科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掌握学术委员会选举的原则、程序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要求,认真周密组织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本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
1.5月8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署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研究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讨论稿)。
2.5月9—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转发学校新修订的《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换届“选举办法”(讨论稿)于现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请于5月11日前,将根据学院“选举办法”(讨论稿)要求,提出推荐候选人的名单及对学院换届“选举办法”(讨论稿)的修改意见,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学术委员会秘书方浩教授信箱(haofangcn@sdu.edu.cn)。
3.5月12日,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确定本次换届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对学院“选举办法”(讨论稿)做进一步修改。上午10点前学院将党政联席会所通过的“选举办法”以及选举会议具体安排报医学部办公室。
4.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按照《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程序进行选举。根据大会表决结果产生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5.5月18日,报送学术委员会委员信息表、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给医学部办公室。
有关学术委员会改选办法,将于5月12日形成最终文件后公布。

药学院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