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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转变节日祝福表达形式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7日 00:00:00点击数:

全院师生员工: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勤俭过节的原则,经学院党委及院行政研究决定,在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要求全院师生将馈送食品、鲜花等节日祝福方式,改为电子邮件、短信、电话、书信等表达形式,在全院上下营造一个温馨朴实的节日氛围。
希望今后其他节日全部遵此要求。
祝广大师生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