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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 00:00:00点击数:

各研究所、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2014]54号)要求,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6月份在全校开展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院各单位要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等手段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二、活动安排及要求
各研究所要对所内全部科研室、实验室等所属场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室试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学院将组织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于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实行所长(中心主任)负责制,要求各所所长、中心主任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研究所、实验中心将本单位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16日(周一)前发到邮箱zhouhong@sdu.edu.cn,药学院联系人:周洪,联系电话:8838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