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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1年度职称晋升及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20:50:29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是2021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聘任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晋升

1.专任教师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山东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3)执行新修订条件。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申报破格教授,原则上须满足学校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相关规定要求。

2.其他专业技术按照《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84号)执行。《专任教师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5)执行新修订条件。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见《关于展开2019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101号)

(二)岗位调整

1.专任教师岗位: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杰出人才、教学人才可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和《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84号)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10月7日之前申报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基本信息,完善业绩数据,完成申报。

2.10月8日上午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综合楼211办公室由王真老师审核,本科教学工作相关问题咨询李龙骁老师,科研业绩相关问题咨询李林蔚老师。

(二)资格审核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其中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设岗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并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及师德师风考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岗位调整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0月19日报送相关材料。

(三)评审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学督导听课、课堂教学评议打分及教学述职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核定岗位数确定教授、副教授推荐人选。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2.岗位调整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教授二级岗人员,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教授三级岗人选,评审确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涉及到学术评价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岗位业绩述职答辩。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