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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4日 16:20:10点击数:
各位同学:
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2年五四各项评比(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6日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注意:
1.公示名单作为印制证书依据,请认真核对,如因表格填写错误而导致印制证书有误,学校一概不予重印或修订。
2.学院团委拟申报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集体,因此在相应类别的先进个人中增加了推荐名额,所有奖项最终名单以校团委公布为准。
药学院团委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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