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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药学院学生会中期评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17:35:45点击数:

为规范药学院学生会各部门之间人员的调度和调整以及学生会评优考核制度,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激励学生会各部门、各成员向好看齐、不断进步,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特此按照《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会中期成员调整方案》(附件一)与《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会中期评优办法》(附件二)举办中期评优相关活动。

一、部门评优

兹定于2月18日20:00举行药学院学生会中期评优大会,各部门对上学期工作情况进行答辩展示,答辩时间在四分钟之内,回答问题时间在一分钟之内,答辩形式不限,由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成员共同打分决定,答辩成绩取各评委给出成绩的平均值;同时各部门需在2月17日22:00前提交部门工作报告(电子版)至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公邮yxymishuchu2023@163.com,逾期提交酌情扣分。答辩考核占总成绩的50%,材料考核占总成绩的50%。

二、个人评优

个人评优对象包括主席团、部长团、副部与干事,时间暂定。个人评优总体上与部门评优结果有关,评优细则见附件二。

三、注意事项

1.为充分激发学生会成员积极性,考核情况将作为以后竞职以及成员调整的重要指标;

2.为充分保障考核公平性,所有评价必须现场唱票。

3.评优办法细则及调整方案细则详情分别见附件一与附件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会所有。

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