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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18:55:22点击数: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1.山东大学青年文明号

2.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

3.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4.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5.山东大学青年岗位能手

6.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

7.山东大学模范团干部

8.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9.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10.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11.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12.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13.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

14.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15.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16.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7.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8.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19.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20.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21.山东大学体育美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22.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23.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二、评比说明

1.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校青年教职医务员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

2.获得“山东大学红旗团委”称号的团委主要负责人,在本岗位任职期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同时授予“山东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获得单项集体荣誉的主要负责人(在《山东大学五四评比申请情况汇总表》中注明,限一人,如未注明则默认为团委主要负责人)授予该项荣誉对应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各类单项先进个人评比中,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学生组织按照本通知文末的申报名额分解表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校级团委、附属单位团委、团工委专职团干部可申报单项集体对应的优秀指导教师与先进个人(教师)称号,每人限报一项。各类单项学生先进个人(如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在本单位内不可兼得。

三、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各基层团委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候选集体及个人进行全面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报: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积极宣传动员,认真填报相关申报表格、撰写申报材料,并将推荐结果在网站、宣传栏等平台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1)学院根据2024年团支部达标升级结果推荐团支部参评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和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候选团支部需填写《山东大学先进(十佳)团支部申报表》。

发送格式示例:

邮件主题:某团支部山东大学先进(十佳)团支部申报表。

(2)各团支部严格按照2023年团支部达标升级结果,以及“五星、四星、三星、新生”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进行申报,推荐人选从团员评议中的优秀团员中产生,根据评选比例不足1人的支部按1人进行评选,并以团支部为单位将评选情况说明(包含团支部团员人数,推荐优秀团员名单、推荐过程)上报,具体通知后续将在团支书群内发布。

(3)申报的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山东大学青年岗位能手、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山东大学模范团干部、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山东大学体育美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的同学,请提交相应的评选推荐表及获奖证明材料汇总PDF(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特别说明,申报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的同学,还需提交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学院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其中各类单项学生先进个人(如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只能申报一项。

四、材料要求

(1)填写相应的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22),格式与附件原格式统一,确认填写无误后将纸质版交给班级团支书,各位团支书请于2024年3月29日19:00前将班级内所有评选推荐表(纸质版)送至药学院团委办公室景蓝斋106。

(2)获奖证明材料汇总,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公邮:yxymishuchu2023@163.com。

(3)请各位申报人将评选推荐表(纸质版)交给班级团支书,各位团支书请于2024年3月29日19:00前将班级内所有评选推荐表(纸质版)送至药学院团委办公室景蓝斋106。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位申报人于2024年3月29日19:00之前提交至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公邮:yxymishuchu2023@163.com,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即为发送成功。随后学院进行审核、评审,具体的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请大家认真阅读学校通知(附件1):山大青字〔2024〕0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药学院团委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