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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6年05月31日 18:37:01点击数: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召开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团委2025—2026学年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审议山东大学药学院学生权益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委员。

二、大会时间

2026年6月7日8:50

三、大会地点

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2号楼101d

四、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条件:

1.山东大学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大会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涵盖学院各年级成员。

(二)代表产生办法:

1.2021—2023级每个支部遴选代表1人(非班长),共9人,2024—2025级每个支部遴选代表2人(非班长、非院级学生会部长及副部长团成员)共16人;

2.2021—2025级各班班长,共17人;

3.学生会各部门遴选代表1人(部长或副部长),共15人;

4.学生会主席团、团委委员候选人不参与学生代表遴选。

以上组成学生代表团队,各代表均须经班级团支部或学生组织选举产生。

注意:1、2、3项人选不得重复

(三)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名单由各班班长、学生会部长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6月1日10:00前以“学代会+班级+姓名”发送到邮箱sduyxytw@163.com。

五、药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及团委委员选举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1人;学院团委委员2人。

(一)初选阶段(5月24日)

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常代会成员等组成考核团队,对参选人进行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意识、工作经验、未来设想等。初选结束后产生山东大学药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复选阶段(本次大会)

山东大学药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团委委员(候选人)分别经山东大学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团委电话:0531—88382016

共青团山东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药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

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