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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15:45:14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一)攀登专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研究方向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到岗工作;

3.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创新成果,具有攀登世界科技高峰、成长为顶尖人才的潜力;

4.有2位及以上同一领域的两院院士出具提名推荐信。

不符合上述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院士提名推荐信须对人选能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作出认定。

(二)特聘专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科研方面取得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到岗工作;或兼职在我校工作,每年3个月以上。

不符合上述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领域两院院士(人文社科领域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破格推荐信,对人选能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作出认定。

(三)青年专家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为相关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到岗工作。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攀登专家

学院可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全职引进(指2021年1月1日以来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下同)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学术领军人才,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

已获得1个支持期支持的泰山学者攀登专家、期满评估“优秀”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全职引进(指2021年1月1日以来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下同)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学术领军人才,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

我校最终申报人选中,55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二)特聘专家

各单位可推荐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1人,45周岁以上人选1人,2021年度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单位可增报1人,所有人选均需排序(各年龄段一起排序,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的可不参加排序)。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期满评估“优秀”的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科技副职期满考核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在期满考核后3年内申报的,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终身教职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

各单位推荐的上述人选,45周岁以下的不得低于1/2。只推荐1人的,须为45周岁以下人选。

(三)青年专家

各单位可推荐2021年以前入校人选1人,2021年后省外、海外引进人选1人,2021年度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的单位可增报1人,所有人选均需排序(引进培养一起排序,高峰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配额推荐需要参加排序;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的可不参加排序)。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上述人选,全职引进的合计不低于1/2。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选。

科技副职期满考核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在期满考核后3年内申报的,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职引进人选,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全球TOP200高校(参照The Times、QS、Usnews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名单)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

住鲁两院院士每人可在本研究领域推荐1名全职引进人选申报,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

各相关单位通过山东省“高峰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配额推荐的人选,须为全职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上述全球TOP200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青年学者)。山东省将简化评审程序,论证给予支持。

(四)有关说明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已入选泰山人才工程,尚在支持期的;尚在支持期或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人才;已连续申报同一层次两次未入选或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不得申报。

2.泰山人才工程不得逆向申报,已获得上一层级支持的,不得申报下一层级。同一层级最多支持两个支持期,获得国家级人才配套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视同已获得1个同等力度泰山学者支持期支持。

3.关于通知中不低于1/2的表述,以通知表述的顺序为准,包含人员向前进行涵盖。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申报条件和资格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背景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加强对人选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专业成果、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人选有关材料须在单位内部公示。

2.学院上报材料后,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确定人选后,人事部(人才办)将协助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系统申报。

四、材料报送

2.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12月5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ihuihui@sdu.edu.cn。

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2)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慧慧

联系电话:88382017

附件: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2.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配额名单

药学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