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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药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优秀班长”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18:34:33点击数:

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强班级建设,全面发挥班级作用,同时为加强基层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他们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学院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优秀班长”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不含2021级);

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先进班集体班长、优良学风班班长。

二、申报条件

校级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认真负责;

2.班级班风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朝气蓬勃、文明健康;

3.班级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效果突出;

5.宿舍卫生和个人生活习惯良好,班级所含宿舍卫生不合格次数总计不多于5次且无违纪现象(宿舍卫生不合格次数含5次,混寝宿舍与普通宿舍同等对待);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班级事迹及工作档案材料齐全;

8.班级成立至少满半年;

9.2020-2021学年内所在班级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优良学风班

基本条件:

1.全班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2.课堂秩序良好,学生认真听讲,有良好课堂氛围;

3.全班学习成绩优秀;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5.全班同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全班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带餐饭零食进课堂现象;

6.全班同学无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7.班级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班级成员无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8.班级成立至少满半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班级成员积极参与课余学术讨论和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项目多;所得学习、学术荣誉多;班干部以身作则,带领班级同学积极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它学习活动,效果突出。

十佳班长、优秀班长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作风扎实,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班风、学风。所在班级被学院推荐参加2020-2021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

4.学生2020-2021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5.十佳班长、优秀班长候选人要求学习成绩列前50%,综合素质发展全面,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6.需在申报班级有半年以上的班长任职经历

三、名额分配

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1个

优良学风班推荐名额1个

    “优秀班长”:学院推荐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班长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    

“十佳班长”:每个学院从推荐的优秀班长候选人中推选1人参评

(如候选人所在班存在不符合以上两类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的,该“十佳/优秀班长”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评选程序

1.班级申请填写《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优良学风班登记表》(附件2),准备各项支撑证明材料报学院审核。

2.学院组织班级答辩民主产生候选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候选优秀班长,并根据班长答辩表现,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从中推选一人参评“十佳班长”。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班级、班长答辩PPT

3.学院对候选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候选十佳班长、优秀班长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

4.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学校将分别授予其“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同时授予该班班长“校级优秀班长”荣誉称号;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十佳班长”候选对象,学校将组织答辩会,择优评选出2020-2021学年“十佳班长”人选。

五、材料报送

班级材料:

《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

《优良学风班登记表》(附件2

《优秀班长登记表》(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请于11月29日下午14:00之前报送至教学四楼207周老师处,过期不候所有表格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iuxiaoyan@sdu.edu.cn

十佳/优秀班长材料: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2020-2021学年所获荣誉、奖励证明复印件(荣誉、获奖情况计算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29午14:00过期不候

联系电话:88364024

药学院

2021年11月24日